關于防范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發(fā)布日期:2025-11-19 文章類型:原創(chuàng)
隨著金融市場的快速發(fā)展,非法金融活動借助互聯(lián)網、社交平臺等渠道不斷變異升級,以“高收益”“低風險”為誘餌誤導公眾,嚴重擾亂金融秩序、侵害群眾財產安全。近年來,金融監(jiān)管部門持續(xù)加大對非法金融活動的打擊力度,要求金融機構強化公眾教育,引導消費者提高風險識別能力,共同筑牢防范非法金融活動的防線。
什么是非法集資?
根據(jù)《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37號),非法集資是指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guī)定,以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的行為。
非法集資有哪些基本特征?
非法集資的三要件:
非法性:未經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依法許可或者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guī)定。
利誘性:許諾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其他投資回報。
社會性: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有哪些?
承諾高額回報。不法分子往往編造“天上掉餡餅”“一夜成富翁”的神話,許諾投資者高額回報。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人在集資初期往往按時足額兌現(xiàn)承諾本息,待集資達到一定規(guī)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使集資參與人遭受經濟損失。
編造虛假項目。不法分子大多通過注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yè),打著響應國家產業(yè)政策、開展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新等幌子,編造各種虛假項目,有的甚至組織免費旅游、考察等,騙取社會公眾信任。
以虛假宣傳造勢。不法分子在宣傳上往往一擲千金,聘請明星代言、名人站臺,在各大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發(fā)布廣告、在著名報刊上刊登專訪文章、雇人廣為散發(fā)宣傳單、進行社會捐贈等方式,制造虛假聲勢。
利用親情誘騙。有些非法集資參與人,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業(yè)績,有時采取類傳銷的手法,不惜利用親情、地緣關系,編造自己獲得高額回報的謊言,拉攏親朋、同學或鄰居加入,使參與人員迅速蔓延,導致非法集資規(guī)模不斷擴大。
“四看三思兩問等一夜”法,快速識別非法集資
(一)四看
看融資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還要看是否取得相關金融牌照或經金融管理部門批準。
看宣傳內容:看宣傳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擔保、無風險、高收益、穩(wěn)賺不賠”等內容。
看經營模式:有沒有實體項目,項目真實性、資金的投向去向、獲取利潤的方式等,如是否依賴“拉人頭返傭金”“層級分銷”發(fā)展下線等。
看參與集資主體: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體。
(二)三思
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該產品及市場行情。
思產品是否符合市場規(guī)律。
思自身經濟實力是否具備抗風險能力。
(三)兩問
問專業(yè)人士:通過正規(guī)渠道咨詢金融專業(yè)人士或致電政府部門,問問是否真實合法。
問家人朋友:作出投資決定前一定要跟家人商量,特別是老人一定要問問兒女意見,不要盲目跟風,避免因“怕錯失機會”沖動決策。
(四)等一夜
遇到相關投資集資類宣傳,一定要避免頭腦發(fā)熱,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見,拖延一晚再決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勢宣傳、熟人介紹、專家推薦,不要被高利誘惑盲目投資。
發(fā)現(xiàn)犯罪線索或者遭遇損失如何應對?
一旦遭遇詐騙或者發(fā)現(xiàn)涉嫌違法犯罪線索,消費者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反映有關情況,不可輕信網絡上自稱“網警”“黑客”等組織或者人員,避免再次受騙。
注意留存證據(jù),積極提供線索,配合公安機關案件偵查,盡力挽回損失。
對涉嫌非法集資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受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
組織非法集資將受法律制裁
《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對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xié)助人、其他相關市場主體以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等單位和個人的違法行為均規(guī)定了法律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有權機關將對從事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經營的相關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金融安全關乎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為切實履行金融機構職責,富德生命人壽始終嚴格規(guī)范營銷行為、強化適當性管理,衷心希望每一位消費者都能提高防非反詐意識,擦亮雙眼,遠離“非法金融陷阱”,護好幸福家,共同營造安全、健康的金融環(huán)境!
